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自107年10月1日起實施。 對於戶政機關、移民機關業務跨單位合作單一窗口(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、定居及初設戶籍送件應備文件、費用及注意事項)提供新住民參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