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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於網路平台刊登「出租戶籍」等相關資訊,以免受罰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大湖鄉戶政事務所

一、內政部近來發現相關網路拍賣平台,刊登提供就學設籍之商品。

二、按戶籍法及相關法律規定,遷徒登記須以實際居住為要件,如未實際居住即有違戶籍法等相關規定,   

       為避免民眾觸法及受罰,請勿於網路或任何管道刊登「出租學區」、「出租戶籍」、「協助入學」、

     「寄戶」等相關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