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人:本人。本人不能親自申請時,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。二、應備證件:申請人身分證正本。委託他人者請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。三、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。四、戶政電腦化後之遷徙紀錄證明書,原則上申請當日即可核發,如遇特殊案件需查明更正時,則於2個工作天內核發。五、遷徙紀錄證明書涉及81年廢除本籍制度及行政區域改制與門牌整編等因素,資料繁瑣建置不易,如有需要可以掃描檔戶籍謄本代替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六、遷徙紀錄證明書每張收費新臺幣15元。